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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最高检发布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

2024-08-23 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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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习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努力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转化为检察机关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实际措施,转化为监督支持新时代新征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强大动力,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世界梨都’农药包装废弃物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各地参考借鉴。

  4月25日,砀山县院立案并向县政协抄送立案决定书。县政协指派两位具有农业专家和“益心为公”志愿者身份的政协委员参与调查。经现场勘查、查阅有关执法材料并询问农药经营者、村干部、农户等查明:该县多个乡镇农药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制度、台账等,未设立专门回收装置,农户因此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作为一般废品处理,或作为生活垃圾随意丢弃至田间地头,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等规定,砀山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砀山农业局)具有相应监管职责。

  7月18日,砀山县院联合县政协到各乡镇高标准农田、梨园等地开展“回头看”,发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不规范情况依然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仍未有效整改。结合县政协民主监督意见,砀山县院于7月27日依法向砀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砀山农业局依法继续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监管职责。法院审理认为,该局虽然制定实施方案,但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危害生态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已生效。

  检察机关对政协提案案件化办理,政协指派专业“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调查取证、磋商沟通、公开听证等,有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专业化水平。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整治、促进溯源治理,对行政机关逾期回复且整改不到位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判决生效后,持续跟进监督推动问题系统有效解决。检察机关与政协机关通过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有效衔接,协同开展公益保护,合力守护“砀山酥梨”优良品质和“世界梨都”美好乡村建设。

  2023年宝安区“两会”期间,有区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多维度完善泥头车管理机制的提案》,列举近年来泥头车运输市场存在的超限超载、违规通行噪音扰民、“打游击”躲避检查等问题,提出多形式、多维度管理泥头车迫在眉睫。宝安区政协依据深圳市政协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将提案移送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安区院)。在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包括提案人在内的4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与现场调查、参加公开听证会、夜访相关建筑工地和消纳场所开展“回头看”,对行政机关协同履职方式建言献策,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治理实效。

  宝安区院及时对政协移送提案进行案件化办理,通过梳理相关刑事案件、依托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数据信息共享协议调取建筑废弃物电子联单等数据,搭建法律监督模型,连续两周实地蹲点,发现泥头车应报废未报废、超载、违规通行、噪音超标、渣土撒漏以及载重、行驶轨迹与建筑废弃物电子联单不一致等问题线余条。从中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向车管、交警、交通、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协同开展泥头车全链条深层次治理,提升建筑工地、消纳场所等关键环节智慧化监管水平。

  经过为期8个月的治理,有关部门依法报废27辆应报废泥头车,对超载泥头车处罚同比增加16倍,对建筑废弃物管理违规行为处罚同比提高30%,对泥头车违规通行处罚数量同比增加3倍,其中优化电子警察点位后违规通行查处率同比提高36%。2023年,宝安区涉泥头车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9.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5%,涉泥头车群众投诉同比下降13.2%。深圳检察机关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深圳市泥头车协同监管机制》,统一监管标准。

  为提高监督办案的精准性和规范性,湖南省院三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并组成专班,坚持问题导向制作10个办案规范指引,厘清监管职责,找准违法情形,明确整改措施。2022年10月,长沙市院对市住建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1月23日,省市区三级检察院组织召开粟塘小区综合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磋商会。因整改迟缓,2023年2月24日,长沙市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市住建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相关房地产企业全面履行维修和养护责任,完善粟塘小区配套设施,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雨花区院就前述不同公益损害问题对住建、卫健、城管、综合执法、民政等部门相继立案15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

  为跟进监督并逐一落实整改进度、资金来源以及牵头单位,省市区三级检察院5次召开现场磋商会及督办会,邀请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与建议代表到会监督指导,现场督查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主体先后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增设电动车棚8个、增加电动车停车位500余个,新建勾壁式垃圾站1处,完成瓶装燃气、二次供水等隐患问题整改,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质运营,完成无障碍电梯改造等工作,开设老年食堂并有序运营。10月25日,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在小区现场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小区代表等进行实地验收,一致认为小区达到验收标准。

  2022年江苏省徐州市“两会”期间,5名市人大代表分别提出了《关于加强和平大桥交通噪声污染治理的建议》《关于加强三环南路施工噪声污染治理的建议》等5件建议,反映了徐州市和平大桥交通噪声、三环南路施工噪声、启迪乔波滑雪场设备噪声、夜间渣土车运行噪声和高音喇叭社会噪声等问题,建议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各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上建议交办给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徐州市院)。

  为推动相关部门主动认领责任、增进执法协作,加强对噪声污染的综合治理,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与徐州市院多次联合召集相关部门座谈磋商,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明确部门职责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论证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的对策举措。2022年8月25日,在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的见证和监督下,徐州市院向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6家单位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分别提出了依法处理噪声污染突出问题、明确部门执法监管职责、完善城市建设规划、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考核、依法查处噪声污染突出问题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虹口区院)将政协提案进行案件化办理。经重点筛查老旧小区、易发火灾小区等40余个重点场所,共发现违法点位100余处,涉及飞线充电、楼道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对属地街道立案调查,分别开展诉前磋商、送达告知函、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落实提案指出的“推进充电桩建设”等对策建议。属地街道积极履职,累计出动检查600余人次,清理飞线余架次。虹口区院同步督促应急、公安、房管等部门,推动投入400余万元经费加装“智慧电梯”,“美丽家园+非机动车充电桩安装”成为区域城市更新品牌。

  虹口区院办案成效引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市院)高度关注,并在全市层面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三级院联动办案100余件。上海市院向售卖大功率电池的某电商平台制发检察建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修车店违法加装电池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车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推动电瓶不入户写进居民自治公约等。两级院普遍邀请代表委员通过参与调查核实、会商研判、公开听证、跟进监督等方式,共同促进系统治理。

  检察建议在推进共性问题制度化解决方面的措施和成效,为关注相关问题的代表委员履职提供了参考依据。2023年上海市、区“两会”上,有代表委员提出《全过程把关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建议,提出“鼓励商场、楼宇等公共区域共享充电设施”“加强监管快递、外卖骑手非法拼改装”等对策措施,共同助推地方立法完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吸收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成果,明令禁止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规定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通过制定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等,引导业主使用集中充电设施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区陆续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实施细则。

  2022年8月10日,紫云县院依法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广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非遗传承人认定、管理和考评工作,强化对传习基地的监督和管理,促进非遗项目的活化利用。协同推动县文广局在《亚鲁王》26个传习基地组织300余名传承人开展苗文培训和史诗传授;重新完善3000余份诗歌档案;在县民族中学等7所中小学校增设“苗语特色课程”;投入52.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亚鲁王》成果研究、传承人补助发放;新增认定45名县级传承人;扶持传承人在当地旅游景区展演,为传承人创业提供平台。

  紫云县院邀请市人大代表作为监督专员监督案件办理,及时将行政机关整改情况向代表反馈并抄送县人大。2022年10月,县人大对《安顺市亚鲁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县文广局落实条例规定,建立县级传承人考评、认定和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与紫云县院会签《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协作机制》。2023年1月12日,紫云县院邀请市人大代表作为听证员之一,对该案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经听证一致认为整改到位。

  据此,奎文区院向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经营主体违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以及违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市场秩序。随后,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对涉案经营主体制发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下架违规线上线下广告等方式进行整改。同时,联合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服务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13次,发出行政监督意见书30余份,作出行政处罚12件,罚款18万余元,查获违规药品、药械近千余件。7月7日,奎文区院协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走访发现,辖区医疗美容机构全部整改到位。

  奎文区院积极推动办案成果转化,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的工作方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协调区委区政府督察部门将医美行业监管纳入重点督察事项,实现对医疗美容行业的常态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并将衔接转化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科学发展考核。该院与区政协共建“政协委员联络站”,共享全部政协提案信息,并聘请相关专业的政协委员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协同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难题。

  2022年1月,青海省院部署开展流浪犬治理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海东、海西、海南、海北、黄南、果洛、玉树七个市州21个基层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请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强化对辖区内流浪犬的收容与治理,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犬只管理听证会,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230人及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推动流浪犬治理、疫苗接种工作规范化,流浪犬问题得到初步遏制。青海省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林业和草原局会签《关于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切实将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转化为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的工作合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破解三江源地区冲突治理难题,海西、海南、海北、果洛、玉树五地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15个基层院共办理冲突治理公益诉讼案件107件,促请国家公园管理部门等设立警示标识121个,开展教育培训136场次,健全完善应急预案98项。如,海西州德令哈市检察院针对棕熊闯入牧民家中捕食家畜,造成63户牧民104只家畜被咬死咬伤,62间房屋被破坏问题,通过检察建议促请行政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范。行政机关及时开展夜间防熊巡护,邀请北京大学等研究团队在重点区域布设夜视仪,热成像搜寻、监测棕熊活动轨迹,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玉树州杂多县检察院针对野生动物致害后对牧民补偿不到位问题,促请乡镇政府和国家公园管理部门做好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工作,保障受害群众及时获得补偿,共落实保险补偿款110余万元。在办案基础上,青海省院与省公安厅、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人与野生动物冲突防范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助力国家公园建设的协作意见》,为解决冲突问题提供机制保障,推动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落实见效。

  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方向、办案思路、办案措施等重点问题。检察机关聚焦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反映的冲突问题,及时从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个案办理推动专项监督、类案治理,助推健全完善事前预防措施,促进减少野生动物致害频率,同时推动事后补偿机制落实到位,会同行政机关共同推进野生动物致害问题溯源治理,有效解决冲突问题,助推三江源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检察之力保护好“三江之源”。

  2022年1月浙江省“两会”上,有政协委员针对古银杏群落保护不力问题,提出《关于加强对古银杏等古树名木依法保护的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强省域内古树名木保护,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相衔接的协调配合机制,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促进古树名木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协将该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并确定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浙江省院)主办,浙江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会办。

  浙江省院对提案办理高度重视,决定由浙江省院、湖州市人民检察院、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长兴县院)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理。在省市检察院指导下,长兴县院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开展初步调查。经查,小浦镇古银杏树存在非通透性硬化地面问题的有323株,周边堆放杂物、建筑压迫、悬挂网线株,长势衰弱、濒危死亡的有181株。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小浦镇人民政府未能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月13日,浙江省院对该案正式立案。

  8月10日,浙江省院联合省政协在长兴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暨省政协重点提案办理现场会,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古树名木保护专家等担任听证员,听取会办单位办理情况和相关部门整改情况,研究长效机制建设,案件办理得到政协提案人以及代表委员充分肯定。会后,浙江省院持续跟进监督,同年12月,长兴县小浦镇列入省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试点,获省级林业专项资金补助1000万元。2023年2月,长兴县小浦镇八都岕古树文化公园纳入浙江省第一批古树名木文化公园名单。

  2022年12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前分组讨论活动(以下简称分组讨论)期间,海淀团有人大代表反映,居民小区内随意停放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存在火灾安全隐患。该代表于2023年1月18日提交《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杜绝消防安全隐患的建议》,重点关注机动车乱停放占用应急疏散通道,无法及时应对突发险情的问题,并从加强设备改造、强化物业公司管理职责和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海淀区院运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线索智能分析研判平台筛查12345投诉举报,发现“飞线充电”“消防通道不畅”投诉反复出现,且广泛分布在海淀区各个街镇。5月,海淀区院启动督促整治社区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共走访辖区居民区100余处,发现各类问题点位共计300余处。6月,海淀区院向区消防救援机构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等问题,同时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消防安全法治宣传。

  区消防救援机构收到检察建议后,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积极督促整改落实,向30个物业公司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对7家物业公司罚款共计68500元。同时,全区29个街镇均组建工作专班,督促指导社区开展日检查、周巡查,组织消防演练,及时劝阻、制止消防违法行为;线下张贴宣传海报、制作警示标志,线上依托公众号高频次宣传消防安全知识。2023年8月,区消防救援机构完成整改并书面回复海淀区院。经检察机关回访复查,各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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